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交易公告
一、租赁物业概况 1.资产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围兴华路北106号创业城; 2.租赁物业交易面积:租赁物业交易面积共 9000 ㎡。房产证情况: 历史遗留 ; 3.出租用途: 办公 ; 4.租赁年限: 1-3年 ; 5.免租期: 精装修无免租期 ; 6.招租底价及递增: 50元/㎡,递增8% ; 7.物业是否空置: 是 ; 8.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是 ; 9.不允许联合体承租 不允许 。 二、承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信良好(应答截止时间前,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个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按指模):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 3.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5.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履约条件 1.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目前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它信息、知悉物业租赁合同条款; 2.若最终获得承租权,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且签订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如因承租方原因未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3.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4.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5.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6.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7.对该物业装修前,须把装修方案、图纸及申请报出租方审核同意,交纳装修保证金后方可进行装修,且应达到消防要求和环保标准,同时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8.不得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 9.仅限承租方作商业,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分租及改变物业用途。如承租方违反规定转租、分租或改变物业用途,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10.租赁履约保证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11.物业管理费:0元/㎡/月。 四、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蔡欣 18218024012 五、特别事项说明 1. 租金支付方式:按月转账支付; 2. 水费:商铺7元/吨,办公30元/月(承租方每月根据实际用水量向物业管理单位缴纳); 3. 电费:1.3元/度(承租方每月根据实际用电量向物业管理单位缴纳)。 六、联系方式 招租人:蔡欣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围兴华路北106号创业城招商中心 联系电话:1821802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