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部高铁新城空间规划纲要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东部高铁新城空间规划纲要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1800000 

项目背景

20191230日,徐松明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会议审议《东部高铁新城规划建设组织方案》(送审稿),会议议定:鉴于东部高铁枢纽片区规划建设涉及龙岗和坪山两个行政区,为高标准统筹片区规划建设,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龙岗、坪山区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轨道办等单位,抓紧组织编制东部高铁枢纽片区空间规划,请市财政局予以经费保障。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不接受个人名义报名; 2.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并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 3.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委及有关省市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且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项目未发生质量事故和不存在与采购人有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服务类清单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PLAN-2020-0102011001-01336PLAN-2020-0102011001-01337  见需求内容  1.0  项    1800000.0 

具体技术要求

 

*1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应依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计算价为参考;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人应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清单(含报价依据及其详细计算过程等);

4)为保证项目质量,防止恶性竞争,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成本说明,详细阐述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能够大幅节省经费的手段或原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的报价较低,又没有提供成本说明(或者尽管提供了成本说明,但评审委员会审查后认为成本说明中的理由不充分)的情况下将作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总价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的所有工作量、项目实施的所有工作量、项目所需设备的租赁、规划成果制作费用、后续服务、税费等的全部费用和一切明示和暗示的风险、义务、责任等本项目需求涉及的一切费用;

6)在合同实施期间,服务费用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2、付款方式

1)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分期付款。

2)合同签订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中标人提交初步成果,经招标人主办处室审查通过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在中标人提交最终成果并归档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

*3、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4、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逾期六十个工作日及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服务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要求

投标方需按采购方的招标技术及时间要求,在完成相应工作后通过采购方组织的局业务会议审查。服务质量监督根据局业务会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1、工作目标

1)明确定位,突破龙岗区、坪山区行政辖区边界,在更大范围的体系结构中校准发展目标。

2)优化枢纽布局,充分考虑轨道(国铁、城际、城市轨道、云巴)之间的换乘需求与布局关联,对比深圳其他主枢纽布局,优化协调坪山枢纽交通布局。(3)优化空间结构,促进枢纽地区与城市功能进一步融合,实现东部高铁新城整体空间的高效协同发展。制定东部高铁新城未来发展的空间框架。

4)完善核心支撑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优化铁路网络,完善高快速路体系,畅通对外联系通道,优化关键交通节点,提升综合交通服务水平。

5)提出规划实施保障建议。

2、内容要求

1)经验借鉴:对标世界成熟的高铁枢纽地区,研究目标定位、高铁枢纽与城市的互动关系、空间结构与发展模式等,总结相关经验,研判未来发展趋势。

2)问题识别:梳理深圳高铁枢纽地区的发展经验,摸清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部门走访、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识别掣肘东部高铁新城发展的主要问题,分析城市、枢纽、自然之间的矛盾冲突,尤其是空间格局、开发边界、枢纽布局、交通联系、设施/轨道廊道布设等各类空间问题。

3)目标定位:在建设“大湾区”“示范区”的背景下,全面梳理东部高铁新城的资源禀赋及优劣势,按照错位发展、良性互动的原则,定义本片区与周边片区的功能协同关系,制定发展策略,明确发展定位和建设目标。同时,对主要功能片区的定位进行细化、具体化与差异化地重新考量。

4)枢纽布局:依据“以人为本、公交优先、整体统筹、弹性布局”的原则,优化协调枢纽布局方案。针对轨道(国铁、城际、城市轨道、云巴)之间的换乘需求,对比参考深圳其他主枢纽布局,优化协调坪山枢纽交通布局。

5)空间结构:优化东部高铁新城整体空间结构。促进枢纽地区与城市功能进一步融合,实现东部高铁新城整体空间的高效协同发展。对原有的整体空间结构进行优化与提升,充分衔接龙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进一步调整优化开发边界。充分理清片区生态要素(河道、水库、山体等)与管控要素的关系,优化整体生态格局。形成高效的生产、创新空间和宜居宜游的生活游憩空间,制定东部高铁新城未来发展的空间框架。

6)支撑系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优化铁路网络,完善高快速路体系,畅通对外联系通道,优化关键交通节点,提升综合交通服务水平。优化东部高铁新城交通体系、优化主要路网结构,提升内部品质交通服务。

7)城市风貌:挖掘东部高铁新城现有的环境景观特色,塑造富有魅力和吸引力的公共空间场所,营造具有现代枢纽和地区本土韵味的建筑风貌,形成对东部高铁新城未来城市风貌的完整指引。

8)蓝绿空间: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强化东部高铁新城的生态本底特色,依托同乐河、三颗松水库、松子坑水库等自然资源,塑造蓝绿活力骨架体系,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景观节点。布局连续、安全、舒适的休闲绿道网络,链接人与自然景观。

9)保障措施:为保障规划实施,提出龙岗、坪山建设东部高铁新城的实施建议和措施。

3、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1)针对以上工作内容,该项目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相关单位成立专项工作团队。

2)项目组成员包括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土地管理、市政交通、生态等相关专业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城市(城乡)规划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包含项目负责人)。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

 
 

商务需求

 

1、规划范围

北至沈海高速,东至锦龙大道,南至坪山大道,西至绿梓大道,总面积28.9平方公里。

2、项目期限

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

3、项目进度安排

1)现状调研阶段(1个月)

2)初步方案阶段(2个月)

3)完善成果阶段(4个月)

4)报批归档阶段(1个月)

中标方应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推进项目工作;中标方项目组成员应按采购方的要求参加本项目审查和讨论的全部工作会议。

4、成果要求

1)《东部高铁新城空间规划纲要》文本、图集、研究报告8份;

2)供汇报展示用演示文件1份(为ppt格式);

上述成果的电子文件2套(文字为word/pdf格式)。

5、工作成果审查方式

各阶段的成果验收,拟按照通过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为原则。

6.验收要求:中标方需按采购方的招标技术及时间要求,完成相应工作成果并全部提交后,采购方将进行项目验收。验收方式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7.售后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数据更新、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

2)具体要求:

① 中标方在公开招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中标方单位公章;

② 项目由采购方审查通过后进入售后服务期,售后服务内容要求主要包括技术支持等。技术支持服务包括包含以下内容:

A.专员支持服务:安排维护专员为本项目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保证采购方在工作日内能及时联系到维护专员;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方;

B.审查支持服务:中标方应配合采购方进行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审查工作,并提供专业技术意见。

3)售后服务期限:中标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在限定期限内完成该项目的编制、汇报、报批等工作。项目售后服务期限自最终成果提交采购方之日起的3年内,中标方须与采购方保持全面沟通,随时跟进。

9.廉政建设要求

为加强廉政建设,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否则做废标处理。  
 

评标信息

 

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

38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项目背景及总体认知

5

评审内容:对项目背景了解全面,能深刻认识深圳市东部发展的总体背景与方向,对高铁新城的发展规律与发展趋势总结提炼准确、清晰。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100分,良得70分,中得50分,差得0分。评价为“差”评委须书面说明情况。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12

评审内容: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对规划范围的发展现状(包括用地功能、产业情况、枢纽情况等)、空间格局、交通条件(包括高铁、城际、轨道、云巴等)、主要空间矛盾(城市、生态、枢纽等)等特征和问题的认识、总结到位。能结合现状情况准确提炼和把握重难点。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100分,良得70分,中得50分,差得0分。评价为“差”评委须书面说明情况。

3

实施方案

15

评审内容:提出明确的发展目标与定位,结合区域发展态势,优化枢纽布局,

结合整体功能结构分析,明确主导功能与结构,提出枢纽地区与城市功能融合的优化策略与建议,形成交通体系、城市风貌体系、蓝绿体系等系统的调整优化思路,形成科学合理的总体空间结构。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100分,良得70分,中得50分,差得0分。评价为“差”评委须书面说明情况。

4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5

评审内容:工作思路和技术路线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展现研究能力。投标人对项目进度计划和完成时间安排合理;对项目实施涉及的保障措施安排全面,项目整体质量控制有完整方案。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100分,良得70分,中得50分,差得0分。评价为“差”评委须书面说明情况。

5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1

评审内容: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和售后服务计划,提供完善的保障体系。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安排专人上门负责跟踪和售后服务,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100分,良得70分,中得50分,差得0分。评价为“差”评委须书面说明情况。

3

综合实力

35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2

(一)评分内容:投标人20146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承担过副省级或以上城市总体规划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6分。同一个城市只计分一次,本小项最高分得6分。(注:副省级城市包括广州、武汉、哈尔滨、沈阳、成都、南京、西安、长春、济南、杭州、大连、青岛、深圳、厦门、宁波)

2)承担过空间规划纲要项目的,每个1.5分,同一个地区只计分一次,本小项最高分得3分。

3)承担过深圳分区规划项目的,每个得1.5分,最高得3分。同一个区只计分一次,本小项最高分得3分。

4)以上四项累计加分,满分12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的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服务的起止时间、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等)作为得分依据。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2

投标人获奖情况

12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自20146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综合规划项目(含综合规划、综合规划设计、综合发展规划)获奖情况:

1)获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一等奖,每项得3分,最高得9分;

2)获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二等奖,每项得1.5分,最高得3分;

3)以上两项累计加分,满分12分。

(二)评分依据:

1.全国优秀规划设计类奖需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颁发,省级奖项由省级城市规划协会颁发,同一项目获得多种级别奖励时,只计一项,以最高奖项为准,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得分

2.要求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5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现有员工(以社保证明文件为准),不满足此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城市(乡)规划专业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和注册城市(乡)规划师资格,并主持过副省级以上城市总体规划的,得8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城市(乡)规划专业高级(副高)城市规划师,且具有注册城市(乡)规划师资格的,得2分;

3)不符合以上资质的,得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负责人20203月至20205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证书、工作经验证明作为得分依据。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

2.须提供相应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材料。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4.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5.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5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5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为投标人现有员工(以社保证明文件为准),项目组成员不少于10人(含项目负责人),不满足此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1)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同时具有城市(乡)规划专业高级职称及注册城市(乡)规划师资格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具有注册建筑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之一的(上述资质证书不分等级),每具有上述一项专业资格证书得1分,同一专业不重复积分,本项累计最高得3分。

3)以上两项累计加分,满分5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20203月至20205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证书、工作经验证明作为得分依据。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

2.须提供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证明材料。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4.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6

服务网点

1

(一)评分内容:

1. 公司注册地在深圳市内、或者有设置子公司、分公司或其他类型办事机构的得1分;

2.在深圳市无办事机构的,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以营业执照注明的住所地为准判断是否为深圳市供应商;

2.非深圳市供应商,需提供在深圳市内办公场所的购买成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诚信情况

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

5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评价情况

2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注:1、带“*”号的为必填表内容,其他内容可根据项目作适当增减。

2、其他要求栏目仅适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项目,采购推荐供应商名单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报批,并将主管部门批复材料提交至采购中心。根据采购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适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需要公示的,应同时向采购中心提交公示的证明材料。

3、采购单位以上填报的商务条款、技术条款若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将由采购单位自行承担。

 
 

其他

 
 

附件

 

1: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48小时(公休日、节假日时间不计算在内)。在公示期内,供应商如需要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的,
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在“采购申报→提出需求疑问”功能点填写意见或建议,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2:采购需求不等同于正式发布的采购文件,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不属于对采购文件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