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财购〔2013〕9号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电视机采购实行商场供货的通知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促进采购价格公开透明,利用市场竞争为各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同时,鉴于商场供货能较好地满足各行政事业单位电视机采购需求,经研究,现将电视机采购统一纳入商场供货范围,取消电视机协议采购方式,今后电视机采购按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场供货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3〕2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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