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须知

 

一、供应商注册申请
(一)流程图

http://www.szzfcg.cn/stock/fileDown.do?method=download&id=1848437
(二)步骤
    1 、网上录入:点击“
网上录入信息 ”, 填写相关注册资料。
    2 、现场提交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给本企业政府采购管理员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授权书可点击下载 )(注:管理员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交该项);

        ②
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

      (注:以上证件需提供扫描件,  扫描件用 U 盘拷贝,原件现场核对,无需提供复印件。

 

        除上述必须提供的基本资料外,在网站注册时填写的有关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行业资质证书等资质资料需一并提供原件、扫描件。


二、供应商注册信息变更


注:注册成功供应商如需修改注册信息请按以下步骤办理。
       1 、须现场提供原件办理变更的情形:凡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变更内容的,须及时携带新营业执照和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变更通知书的原件、 扫描件, 到现场办理变更。变更管理员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名。新增资质须携带资质的原件、扫描件。(注:扫描件用 U 盘拷贝)。
      2 、可网上提交扫描件办理变更的情形:除上述须现场办理变更外,其它证件到期或变更(如注册登记的资质证书等)可以采取网上办理变更的方式,即由供应商将变更资料原件的扫描件(PDF 格式或 JPG 格式)形式统一用电子证书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申请修改,我中心工作人员将于两个工作日内核实信息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在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的供应商,需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供应商注册,可不办理电子密钥。
       2、在深圳市、区政府采购中心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的供应商,因需用加密工具进行网上投标,需办理电子密钥。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电子公共服务数字证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1]65 号)规定,应用单位应当允许用户自主选择符合本暂行办法规定的认证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不得区别对待不同认证机构的数字证书,确保数字证书“一证通用”。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市密码主管部门通过政府公众网站向社会公布通过检测的认证机构名单(见“六、供应商电子密钥办理指引”),供应商可自主选择认证机构办理电子密钥。办理注册及电子密钥后,请将电子密钥及其发证机构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带至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服务大厅办理密钥绑定业务。
       3、办理注册及电子密钥,具有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但不具有参与网上投标的权限;只有办理注册及电子密钥后,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后才同时具有下载招标文件及参与网上投标的权限。如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金额有特殊要求的,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若因供应商缴纳保证金不及时、金额不符,造成投标不成功的均由供应商负责。


四、责任声明

        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前,应仔细阅读本申明,一旦注册成功即视为了解和接受本责任声明的内容。
        1、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一切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电子密钥是供应商重要的保密资料,须慎重保管。若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变更、续期、补办电子密钥等原因,影响了投标活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3、供应商对办理注册提交资料以及在政府采购网上所传递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安全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1、注册咨询电话:0755- 83938966 ;
        2、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 70 号,雅枫国际酒店北侧二楼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服务大厅。


六、供应商电子密钥办理指引


        1、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NETCA)  

         咨询电话:400-830-1330


        2、 广东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GDCA)
         咨询电话:  95105813


        3、 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SZCA)
         咨询电话:400-112-3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