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参数打分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一体化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及运维项目(含海乐社康中心污水处理运维服务) A包 BACG2021172114
专家:马勋柱
评分项 评分因素 深圳晓清水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灵环保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技术服务部分(57%)
(10%)排放标准
0.0 100.0 0.0
(12%)服务能力
50.0 100.0 50.0
(10%)租赁业绩
0.0 68.0 0.0
(7%)相关专利
0.0 100.0 0.0
(8%)维修应急能力
100.0 100.0 100.0
(10%)污泥消纳
0.0 100.0 0.0
2. 综合实力部分(16%)
(8%)资质证书
100.0 100.0 0.0
(5%)相关业绩
0.0 68.0 0.0
(3%)运营管理
0.0 68.0 0.0
3. 其它部分(7%)
(5%)诚信分
100.0 100.0 100.0
(2%)履约情况
100.0 100.0 100.0


技术参数打分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一体化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及运维项目(含海乐社康中心污水处理运维服务) A包 BACG2021172114
专家:熊缨
评分项 评分因素 深圳晓清水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灵环保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技术服务部分(57%)
(10%)排放标准
0.0 100.0 0.0
(12%)服务能力
50.0 100.0 50.0
(10%)租赁业绩
0.0 68.0 0.0
(7%)相关专利
0.0 100.0 0.0
(8%)维修应急能力
100.0 100.0 100.0
(10%)污泥消纳
0.0 100.0 0.0
2. 综合实力部分(16%)
(8%)资质证书
100.0 100.0 0.0
(5%)相关业绩
0.0 68.0 0.0
(3%)运营管理
0.0 68.0 0.0
3. 其它部分(7%)
(5%)诚信分
100.0 100.0 100.0
(2%)履约情况
100.0 100.0 100.0


技术参数打分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一体化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及运维项目(含海乐社康中心污水处理运维服务) A包 BACG2021172114
专家:李德华
评分项 评分因素 深圳晓清水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灵环保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技术服务部分(57%)
(10%)排放标准
0.0 100.0 0.0
(12%)服务能力
50.0 100.0 50.0
(10%)租赁业绩
0.0 68.0 0.0
(7%)相关专利
0.0 100.0 0.0
(8%)维修应急能力
100.0 100.0 100.0
(10%)污泥消纳
0.0 100.0 0.0
2. 综合实力部分(16%)
(8%)资质证书
100.0 100.0 0.0
(5%)相关业绩
0.0 68.0 0.0
(3%)运营管理
0.0 68.0 0.0
3. 其它部分(7%)
(5%)诚信分
100.0 100.0 100.0
(2%)履约情况
100.0 100.0 100.0


技术参数打分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一体化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及运维项目(含海乐社康中心污水处理运维服务) A包 BACG2021172114
专家:曾建良
评分项 评分因素 深圳晓清水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灵环保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技术服务部分(57%)
(10%)排放标准
0.0 100.0 0.0
(12%)服务能力
50.0 100.0 50.0
(10%)租赁业绩
0.0 68.0 0.0
(7%)相关专利
0.0 100.0 0.0
(8%)维修应急能力
100.0 100.0 100.0
(10%)污泥消纳
0.0 100.0 0.0
2. 综合实力部分(16%)
(8%)资质证书
100.0 100.0 0.0
(5%)相关业绩
0.0 68.0 0.0
(3%)运营管理
0.0 68.0 0.0
3. 其它部分(7%)
(5%)诚信分
100.0 100.0 100.0
(2%)履约情况
100.0 100.0 100.0


技术参数打分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一体化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及运维项目(含海乐社康中心污水处理运维服务) A包 BACG2021172114
专家:谢璀
评分项 评分因素 深圳晓清水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灵环保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技术服务部分(57%)
(10%)排放标准
0.0 100.0 0.0
(12%)服务能力
50.0 100.0 50.0
(10%)租赁业绩
0.0 68.0 0.0
(7%)相关专利
0.0 100.0 0.0
(8%)维修应急能力
100.0 100.0 100.0
(10%)污泥消纳
0.0 100.0 0.0
2. 综合实力部分(16%)
(8%)资质证书
100.0 100.0 0.0
(5%)相关业绩
0.0 68.0 0.0
(3%)运营管理
0.0 68.0 0.0
3. 其它部分(7%)
(5%)诚信分
100.0 100.0 100.0
(2%)履约情况
100.0 100.0 100.0

评分因素 评分规则
(10%)排放标准
评分标准: 1、提供的一体化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工艺合理,处理出水能够达到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得100%; 2、提供的一体化医疗废水设施工艺未采用用户需求书的工艺,处理出水能够达到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得50%; 评分依据: 1、提供已有一体化医疗废水处理设施项目排水水质三份以上的监测报告复印件、工艺流程及设备清单,原件备查。 2、投标文件中若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评审专家无法凭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形,一律按不得分处理;
(12%)服务能力
评分标准: 1、中标后能现货提供一体化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并同时提供运行管理服务。保证医院的排水水质一直能达到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得100%; 2、中标后需要10天及以上的采购或制作周期、安装后才能提供要求水量的一体化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得50%; 评分依据: 1、须提交书面承诺作为得分依据,格式自拟; 2、投标文件中若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评审专家无法凭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形,一律按不得分处理;
(10%)租赁业绩
评分标准: 投标人具有一体化医疗废水处理设施租赁服务经验,且废水处理能力不低于700m3/d,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每提供一个得34%,满分100%。 评分依据: 1、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2、投标文件中若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评审专家无法凭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形,一律按不得分处理;
(7%)相关专利
评分标准: 1、具有一体化医疗废水处理设施类专利,并有一体化医疗废水处理系统类软件著作权的,得100%; 2、具有一体化医疗废水处理设施类专利或一体化医疗废水处理系统类软件著作权的其中一项的,得50%; 3、没有一体化医疗废水处理设施相关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的不得分; 评分依据: 1、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 2、投标文件中若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评审专家无法凭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形,一律按不得分处理;
(8%)维修应急能力
评分标准: 投标人常驻深圳市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100%;常驻广东省其他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50%;承诺中标后设立常驻深圳市售后服务机构务的得20%;其余情形不得分,满分100%。 提供营业执照(具有注册地址)或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扫描件或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评分依据: 1、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作为得分依据,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原件中标备查; 2、投标文件中若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评审专家无法凭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形,一律按不得分处理;
(10%)污泥消纳
评分标准: 具备合法的医疗污泥无害化处理能力的,得100%; 评分依据: 1、提供污泥处理单位与投标人针对医疗污泥消纳合作协议复印件; 2、投标文件中若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评审专家无法凭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形,一律按不得分处理;
(8%)资质证书
评分标准: 1、具备经年审合格的深圳市环境保护技术资格证书废水甲级资质,得100%; 2、不具备深圳市环境保护技术资格证书废水甲级资质,或该资质不在有效期内,不得分; 评分依据: 1、提供深圳市环境保护技术资格证书废水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文件中若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评审专家无法凭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形,一律按不得分处理;
(5%)相关业绩
评分标准: 投标人具有一体化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和施工业绩经验,且废水处理能力不低于700m3/d,每提供一个得34%,满分100%。 评分依据: 1、提供合同关键信息页(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或甲方业绩证明(甲方盖章)复印件,作为得分依据; 2、投标文件中若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评审专家无法凭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形,一律按不得分处理;
(3%)运营管理
评分标准: 1、投标人具有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项目,且废水处理能力不低于700m3/d,每提供一个得34%,满分100%;具有其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项目,且废水处理能力不低于700m3/d,每提供一个得34%,满分20%;以上满分100%。 评分依据: 1、提供合同关键信息页(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或甲方业绩证明(甲方盖章)复印件,作为得分依据; 2、投标文件中若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评审专家无法凭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形,一律按不得分处理;
(5%)诚信分
投标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诚信相关问题且在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单位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系统的查询结果评分。
(2%)履约情况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或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组织评标的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