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参数打分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沙井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文化馆、图书馆物业管理服务 A包 BACG2021168283
专家:徐静
评分项 评分因素 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住宅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 技术服务部分(18%)
(4%)技术标准、工作服务成果、服务质量标准要求响应度
100.0 100.0 100.0
(4%)考核办法/验收方式、付款方式、后续服务要求和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响应度
100.0 100.0 100.0
(5%)服务期满后的管理工作保障承诺
100.0 100.0 100.0
(5%)违约承诺
100.0 100.0 100.0
2. 综合实力部分(52%)
(3%)认证情况
100.0 75.0 100.0
(5%)资质情况
100.0 30.0 15.0
(15%)投标人经验情况
100.0 0.0 100.0
(2%)荣誉情况
100.0 0.0 45.0
(12%)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
100.0 0.0 0.0
(15%)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00.0 0.0 5.0
3. 其他部分(10%)
(5%)服务网点
100.0 100.0 100.0
(5%)诚信分
100.0 100.0 100.0


技术参数打分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沙井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文化馆、图书馆物业管理服务 A包 BACG2021168283
专家:邱金印
评分项 评分因素 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住宅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 技术服务部分(18%)
(4%)技术标准、工作服务成果、服务质量标准要求响应度
100.0 100.0 100.0
(4%)考核办法/验收方式、付款方式、后续服务要求和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响应度
100.0 100.0 100.0
(5%)服务期满后的管理工作保障承诺
100.0 100.0 100.0
(5%)违约承诺
100.0 100.0 100.0
2. 综合实力部分(52%)
(3%)认证情况
100.0 75.0 100.0
(5%)资质情况
100.0 30.0 15.0
(15%)投标人经验情况
100.0 0.0 100.0
(2%)荣誉情况
100.0 0.0 45.0
(12%)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
100.0 0.0 0.0
(15%)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00.0 0.0 5.0
3. 其他部分(10%)
(5%)服务网点
100.0 100.0 100.0
(5%)诚信分
100.0 100.0 100.0


技术参数打分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沙井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文化馆、图书馆物业管理服务 A包 BACG2021168283
专家:温立波
评分项 评分因素 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住宅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 技术服务部分(18%)
(4%)技术标准、工作服务成果、服务质量标准要求响应度
100.0 100.0 100.0
(4%)考核办法/验收方式、付款方式、后续服务要求和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响应度
100.0 100.0 100.0
(5%)服务期满后的管理工作保障承诺
100.0 100.0 100.0
(5%)违约承诺
100.0 100.0 100.0
2. 综合实力部分(52%)
(3%)认证情况
100.0 75.0 100.0
(5%)资质情况
100.0 30.0 15.0
(15%)投标人经验情况
100.0 0.0 100.0
(2%)荣誉情况
100.0 0.0 45.0
(12%)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
100.0 0.0 0.0
(15%)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00.0 0.0 5.0
3. 其他部分(10%)
(5%)服务网点
100.0 100.0 100.0
(5%)诚信分
100.0 100.0 100.0


技术参数打分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沙井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文化馆、图书馆物业管理服务 A包 BACG2021168283
专家:孙立明
评分项 评分因素 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住宅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 技术服务部分(18%)
(4%)技术标准、工作服务成果、服务质量标准要求响应度
100.0 100.0 100.0
(4%)考核办法/验收方式、付款方式、后续服务要求和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响应度
100.0 100.0 100.0
(5%)服务期满后的管理工作保障承诺
100.0 100.0 100.0
(5%)违约承诺
100.0 100.0 100.0
2. 综合实力部分(52%)
(3%)认证情况
100.0 75.0 100.0
(5%)资质情况
100.0 30.0 15.0
(15%)投标人经验情况
100.0 0.0 100.0
(2%)荣誉情况
100.0 0.0 45.0
(12%)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
100.0 0.0 0.0
(15%)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00.0 0.0 5.0
3. 其他部分(10%)
(5%)服务网点
100.0 100.0 100.0
(5%)诚信分
100.0 100.0 100.0


技术参数打分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沙井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文化馆、图书馆物业管理服务 A包 BACG2021168283
专家:林晓玫
评分项 评分因素 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住宅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 技术服务部分(18%)
(4%)技术标准、工作服务成果、服务质量标准要求响应度
100.0 100.0 100.0
(4%)考核办法/验收方式、付款方式、后续服务要求和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响应度
100.0 100.0 100.0
(5%)服务期满后的管理工作保障承诺
100.0 100.0 100.0
(5%)违约承诺
100.0 100.0 100.0
2. 综合实力部分(52%)
(3%)认证情况
100.0 75.0 100.0
(5%)资质情况
100.0 30.0 15.0
(15%)投标人经验情况
100.0 0.0 100.0
(2%)荣誉情况
100.0 0.0 45.0
(12%)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
100.0 0.0 0.0
(15%)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00.0 0.0 5.0
3. 其他部分(10%)
(5%)服务网点
100.0 100.0 100.0
(5%)诚信分
100.0 100.0 100.0

评分因素 评分规则
(4%)技术标准、工作服务成果、服务质量标准要求响应度
以投标文件《服务条款偏离表》为评价依据,完全符合招标要求的,得100%,最高100%,可偏离服务要求有1项负偏离扣20%分,最低0分。
(4%)考核办法/验收方式、付款方式、后续服务要求和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响应度
以投标文件《服务条款偏离表》为评价依据,完全符合招标要求的,得100%,最高100%,可偏离服务要求有1项负偏离扣20%分,最低0分。
(5%)服务期满后的管理工作保障承诺
投标人承诺以下全部内容的得100%: 1、服务期满后主动离岗; 2、与后续服务公司的有序交接; 3、服务期满,后续服务公司未到位前仍按原合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承诺或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5%)违约承诺
投标人承诺以下全部内容的得100%: 1、人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配置; 2、服务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3、对未能达到管理要求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承诺或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3%)认证情况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包含物业管理相关内容,每提供一项有效认证的得25%,最高得100%。 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认证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证书状态为有效)。说明:1.证书与查询信息截图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未同时提供的不得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确保认证证书在开标当天仍处于有效状态,并对所提供的证书及查询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的情形,视同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质疑投诉处理中对证书是否有效的认定,以国家认监委网站【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查询结果为准。
(5%)资质情况
1、投标人具有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甲级/一级环卫清洁服务企业资格证书的得25%; 2、投标人具有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维修企业技术等级证书(业务范围为机电制冷设备)的得25%; 3、投标人具有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颁发的高空清洗悬吊作业企业安全生产证书的得20%; 4、投标人具有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除虫灭鼠资质证书的得15%; 5、投标人具有区级(或以上)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备案书的得15%。 以上合计最高得100%。 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扫描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
(15%)投标人经验情况
2017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履约日期为准): 投标人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物业管理项目经验,且合同载明的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服务内容至少包含“清洁卫生、设备设施管理养护、安全秩序管理(安保)、消防管理、绿化、会务服务”中的任意四项内容,且服务评价为满意或优(如服务评价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评价内容的不得分),其中: 1、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每提供1个合同的得50%; 2、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每提供1个合同的得10%; 以上合计最高得100%。 提供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出具的服务评价证明文件及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或服务评价证明须能体现建筑面积和服务内容,如合同无法判断建筑面积和服务内容的,需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出具服务评价证明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必须为合同甲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内容的不得分。 同一项目续签合同的不重复计分;每个项目须单独开具评价证明。如涉及到需要判断是否为同一项目续签的情形,如项目名称相同、出具评价证明单位相同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判别为不属同一项目续签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能反映不属同一项目续签的合同关键页),如不能判别,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作出不利判断。项目名称相同、出具服务评价证明单位相同,但是经过重新组织招标、招标编号不同的,不属同一项目续签。
(2%)荣誉情况
1、投标人或投标人服务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物业项目获得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项目相关荣誉: ①国家住建部颁发的,每提供1个得20%; ②省级住建部门颁发的,每提供1个得10%; ③市级住建部门颁发的,每提供1个得5%; ①-③项合计最高得70%; 2、投标人或投标人服务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物业项目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节能或节水相关荣誉: ①国家级的,每提供1个得20%; ②省级的,每提供1个得10%; ③市级的,每提供1个得5%; ①-③项合计最高得30%; 第1-2项合计最高得100%。 提供相关荣誉证书或证明文件(须能体现荣誉获得者为投标人或者获得荣誉的项目为投标人提供服务的物业项目,如不能体现,须同时提供物业合同作为佐证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扫描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 注:国家级荣誉要求颁发单位为国务院及其直属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省级荣誉要求颁发单位为省政府及其直属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市级荣誉要求颁发单位为市政府及其直属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
(12%)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
投标人为本项目安排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现有员工: 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机电(或机械)相关专业职称证的得30%;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证的得30%; 3、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经验(服务内容至少包含“清洁卫生、设备设施管理养护、安全秩序管理(安保)、消防管理和会务服务”中的任意四项内容)的得40%。 以上合计最高得100%。 第1、2项: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第3项:提供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经验证明函及相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提供项目负责人开标日前连续三个月在本公司缴纳且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或业务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内容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15%)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投标人为本项目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须为投标人现有员工: 1、拟安排的秩序主管(仅限1人): 同时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职称证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两项证书的得25%; 2、拟安排的工程主管(仅限1人): 同时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一级/高级技师电工职业资格证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两项证书的得25%; 3、拟安排的技术人员: (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水电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0%,最高10%;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电气(或机电)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0%,最高10%; (3)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0%,最高10%; (4)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一级/高级技师维修电工职业资格证的,每提供1人得10%,最高10%; (5)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公安部消防局)颁发三级/高级(或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5%,最高5%; (6)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二级/技师(或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5%,最高5%。 以上最高得100%。 同一人不重复计分,同时持有多个证书的,以最高得分项计分,只计其中一项得分。 提供相关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及相关人员开标日前连续三个月在本公司缴纳且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或业务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内容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5%)服务网点
评审标准:投标人在深圳市范围内设有服务网点的得100%;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深圳市范围内设立服务网点的得30%。其他不得分。 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或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5%)诚信分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相关规定,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诚信相关问题且在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 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系统的查询结果评分。